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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标咨询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洁与反腐败工作若干意见

时间:2017-07-26 点击数:212

江西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洁和反腐败工作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深化标本兼治,全面加强纪律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根据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省国资委反腐败要求,结合近年来我司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严明政治纪律,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1.坚持党委统一领导。集团公司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要始终把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改革发展总体规划,融入各项中心工作。要认真开展年度考核和述职述廉工作,严格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和廉洁谈话制度。每年召开全集团党风廉洁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集团公司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每季度听取党风廉洁工作情况报告并研究党风廉洁相关工作。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绝对权威。

2.强化党政齐抓共管。在党委落实党风廉洁主体责任的同时,经营领导班子要紧密结合经营、管理和其他各项行政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将党委部署的党风廉洁和反腐败任务分解到经营管理中,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党风廉洁建设与各项业务管理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3.落实“一岗双责”。各级领导要在分管范围内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逐项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分解到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把党风廉洁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中,完善制度,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二、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

4.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落实“两为主”、“两报告”制度。厘清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深化“三转”。牵头建立与各部门常态化协助关系,积极发挥党风廉洁建设组织协调作用。及时向党委提出集团公司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协助推进党风廉洁建设“生命”工程。

5.强化纪律监督。带头尊崇党章,加强对遵守党章情况的监督,坚决维护党章权威。聚焦“关键少数”,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以“六项纪律”为尺子,加强纪律监督。协助党委推进党内生活正常化,督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履行好督促维护党的纪律、抓好廉洁教育、完善制度体系、维护党员利益等工作责任落实。

6.加强监督问责。监督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履行纪律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监督检查所属公司党的组织和纪律检查机构履行“两个责任”情况。切实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个利器,始终坚持挺纪在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三、坚持挺纪在前,突出监督执纪重点工作

7.认真贯彻落实“两准则四条例”。把学习、贯彻、落实“两准则四条例”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每一位职工党员原原本本通读“两准则四条例”。要把学习、执行情况列为巡察、督查、考核的重点内容,将贯彻落实情况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把纪律挺在前面,推动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两个准则:《关于新形势下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四大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8.扎实开展专项(重点)督查。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加快发展,抓好督查工作。在梳理分析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基础上,每年确立2-3个督查项目开展专项督查,通过督查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排除隐患。

9.加大效能监察工作力度。将效能监察作为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健康发展、维护制度权威的重要手段。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事项、年度重大任务、工作薄弱环节、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每年选择2—3项工作事项深入开展效能监察,促进企业加强风险防控、夯实管理基础,提升管理水平,为企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10.有序开展巡察工作。根据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对所属单位有序地开展巡察。每年选择2个单位开展,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集团所属公司巡察全覆盖。把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作为巡察重点,突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的监督,通过巡察推动建立风清气正的企业政治生态。

11.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正风肃纪,继续推进“四风”、“红包”、“违插”、“侵害群众利益”和“微腐败”的专项治理,持续关注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廉洁风险防控。建立专项治理月度“调度例会”,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始终保持高压、从严的态势,坚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狠劲和韧劲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12.加强党风廉洁监督评价结果运用。探索将专项(重点)督查、巡察、效能监察和责任制年度考核的评价结果纳入企业年度经营目标考核体系,同时作为企业领导人员评先评优、薪酬核定的重要依据,对出现党风廉洁问题的单位或个人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责任追究,具体问责办法另行制定。

四、健全制度机制,扎紧反腐防腐制度“笼子”

13.构建廉洁风险防控体系。以强化廉洁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的防控为切入点,通过明晰业务流程、查找廉洁风险点、形成风险点名录、确定关键风险点、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对廉洁风险进行“全景扫描”,督促各单位关口前移,防范风险,化解风险,从源头上减少和防范腐败行为,努力构建廉洁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14.完善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对照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委和省国资委党委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查缺补漏,完善制度。研究制定《把纪律挺在前面实施办法》、《效能监察办法》、《所属单位履责(党风廉洁)情况报告制度》,《签字背书制度》、《党风廉洁责任制考核办法》、《党风廉洁工作谈话制度》和《纪检干部家访制度》等,组织编印《集团公司党风廉洁工作制度汇编》。

15.探索企业监督的新思路、新方法。针对集团充分竞争型企业的特点,重点探索建立既符合廉洁要求又有利于企业开拓市场的制度和机制。结合集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情况,探索如何有效对集团公司战略投资方派驻高管进行监督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

五、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6.坚持正面引导。注重发挥江西革命老区的红色资源优势,加强正面教育。努力讲好江咨廉洁故事,挖掘职工群众身边的“勤廉典型”,开展“勤廉标兵”评选。将廉洁教育和红色教育有机结合,向党支部拨付一定的活动经费,鼓励和支持党支部“三会一课”结合“红”、“廉”主题开展。

17.抓好廉洁教育。多措并举开展廉洁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开设“廉洁道德讲堂”,在劳动合同中增加廉洁方面硬性约束条款,督促各级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签订“廉洁承诺”,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大力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增强党员干部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培育高尚情操、抵制不良风气。

18.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加大反腐、防腐的要求宣贯,努力起到常敲钟、常提醒的作用。积极向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推送优秀新闻稿件,做到重大事件实时报道。充分运用集团公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简报、宣传栏、展板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集团公司党风廉洁工作,努力做到比学赶超、争创一流。

六、增强纪检力量,锻造过硬纪检干部队伍

19.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抓好专兼职纪检队伍建设,分类施策,建立既符合“三转”要求,又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的纪检监察工作模式,构建专兼结合、履盖各层、多方监督、精干高效的纪检监察工作格局。

20.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认真落实纪检干部“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每月开展一次“纪检监察干部活动日”活动,抓好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党风廉洁监督员、党支部纪检委员三支队伍建设,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根本,以素质能力建设为重点,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1.建立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支持配合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建立联系监事会工作制度。推行纪检监察和内审监督部门合署办公。加强监察、审计和监事会的沟通交流,完善问题线索互通、监督检查协调、监督结果共享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能力,为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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